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咨询、申请阶段。申请人可在4月14日至4月18日期间,通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m“网上办事—网上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栏目在线填写相关电子表单。4月20日至4月22日申请人到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接受咨询;第二阶段为受理阶段。全部认定工作将在接受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个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均可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和“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的公告栏查询。
高中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考试、面试通知、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将通过市民邮箱及杭州教育城域网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请务必在4月18日前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表单,并请正确、清楚填写市民邮箱地址;未开通市民邮箱的申请人,“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将免费为其开通市民邮箱,市民邮箱有关注册信息由各办理点告知申请人。各申请人务必在获取市民邮箱注册信息后及时注册激活市民邮箱。
据悉,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春、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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