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现招1-2名助理辅导员,条件如下:
1.大三、大四或研究生优秀学生;
2.品学兼优,认真负责,热爱学生,有学生干部经验者优先!
3.空余时间较多
4.有意应聘者请于4月10日下午4点前提交个人简历及报名表到法学院东校区学工办;
报名表可在学生之家网页下载
5.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助理辅导员的劳务报酬实行按月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每月发放600元。
学期结束时,经考核称职者每月发200元;对考核优秀者,学校年终给予奖励;对考核不称职者,学校将解除聘用。
5.职责:协助院系辅导员开展相关工作
6.聘期至少一年
7.工作地点包括:东校区、办公室、学生宿舍
东校区学工
办 三余社
2008年4月1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