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县08年公开招聘人民教师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1-2-24 14:35: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潼南县人事局    潼南县教育委员会
2008年公开招聘人民教师简章
 
      为满足全县高中教育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人民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中和中专教师,具体名额及学科分配详见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含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05年以来在重庆市志愿服务期满或即将期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和2006年以来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党纪处分限制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本县在职公办教师(含特设岗位教师)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2004年以来,参加公招考试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试用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并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并已取得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2月23日至3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潼南县人事局(行政中心四楼),联系电话:44558307。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考者只能选择《一览表》上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分别聘用。报名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中学教师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相应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证明及推荐信),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领取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先到潼南县教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到潼南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50元/科。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8年3月7日工作时间内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08 年3月9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即相应学科高中阶段的知识)。公共科目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报名点自愿购买。
      2005年以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志愿者和2006年以来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市级部门的相关证明书,经所在单位签署“合格”意见,到相应区县人事部门签字确认后,可按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内加5分。
      2、面试
      按照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通知准备面试,按1:2的比例内的人员进行正式面试,若某学科缺员则在1:3的比例内进行递补。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之和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紧缺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的,可不受该比例限制。
      面试分为讲课和考核。
      考核由县人事局、县教委以及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政治思想、工作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并安排2-3天时间到所报考学校相应岗位进行实习。
讲课统一组织实施。讲课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讲课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讲课及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
     (五)体检
      根据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专业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结合本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则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由县人事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在2008年7月31日前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到县人事局报到。
      报到时接受人事局的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民教师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潼南县人事局、潼南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潼南县人事局  潼南县教育委员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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