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能在规定的日期(2010年1月8日—12日)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10年3月2日—3日两天补领考试合格证。如再次错过领证者,必须与下期考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合格证。
补领地点:国顺路288号(上海电视大学)
补领时间:9:00-11:00,13:00-16:00
交通路线:55、61、118、147、910、937到国权路下车。
注:领证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一张1寸报名彩照(备用)。
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责任编辑: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