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决定从应往届优秀毕业生中面向社会招聘50名高中教师,面向本区子女招聘50名(初中20名,小学30名)中小学偏远山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拟招聘高中教师50名,其中数学6名,语文7名,英语6名,物理7名,化学5名,生物6名,政治3名,历史4名,地理6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30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仪表端庄无明显缺陷,普通话流畅。
5、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和初中教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009年以前毕业(含2009年,但不要求就业报到证)未就业且《就业报到证》经上级部门派遣到南郊的南郊子女。即上学前属城镇户口的要求其父母有一方在南郊区工作且工作年限在三年以上。上学前属南郊农村户口的,要求其父母有一方目前仍在南郊服务,且落户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即在2005年元月以前落户),上述毕业生必须已在南郊区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
高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系2009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往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可不受师范类专业限制。
6、政审
报名者均需出具所在单位、街道或村党组织的政审材料。凡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到刑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参加反动组织、非法宗教活动;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照相方式。
2、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元月6日止。
3、报名地点:政府后二楼会议室
4、报名时须携带证件、材料:
报考中小学教师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或现服务处所出具的有无违法违纪的证明(密封)。另外,2009年毕业生还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及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校保卫科出具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证明和考生父母户口原件或父母工作单位介绍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考生父母户口原件或父母工作单位介绍信,验证后留存本人就业报到证、考生父母户口复印件或父母工作单位介绍信。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