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院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考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
4、专任教师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负责承担教科研、教学工作,有能力参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5、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元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报名地点:应聘者可通过网络、邮寄材料等形式进行应聘。
通信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邮编:210046
联系电话:025-85842258 传真:025-85842258
联系人: 柳菁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和交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09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三、面试时间和实施办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及业务测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人事处审核,由人事处负责上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因体检不合格未被聘用,将根据招聘人数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替补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258
联系人:柳菁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5842097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