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2009年学校拟公开招聘招聘教师岗位46人,实验员岗位9人,辅导员岗位8人,电教岗位3人,编辑岗位3人,科研岗位2人,科研秘书岗位1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江汉大学2009年度招聘(需求)计划》,除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3.身体健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若进人指标签约完毕,则招聘工作自动结束。其中学报、校报、学语文报编辑、电教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秘书和辅导员只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以报名截止时间收到求职材料为准。
报名方式:现场、通过邮局或网上提交简历报名(邮箱地址rscfw@jhun.edu.cn)
报名地点:江汉大学人事处行政楼406室
资格审查:
1.学校人事处进行基本条件初审
2.各单位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3.招聘硕士及副高以下人员的岗位必须至少达到1:3的报名人数,若达不到规定的报名人数则不开考,自动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评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笔试免试。第一次学校集中组织考试时间段为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16日,笔试考试时间:2008年12月27日上午8:30—10:30,笔试考试、面试及测评时间学校提前在校园网公告及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本人。
笔试、面试及试讲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在综合成绩中计算分值权重为4:6。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职业道德、文字表达、逻辑推理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高等学校工作者应具备的相关知识和综合运用所掌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面试:一般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辅导员岗位按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和相关技术专长,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等方面表现和能力。
教师、实验员、电教岗位面试由学院(部门)面试考核小组组织进行,其他岗位面试由校相关面试考核小组组织进行。
1)面试方式、限时、成绩构成:
教师岗位面试以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和试讲(限时15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构成:自我介绍+试讲=100分,其分值权重为2:8。
实验员、电教岗位面试以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试讲(限时15分钟)和操作演示(限时15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构成:试讲+操作演示=100分,其分值权重为2:8。
辅导员岗位采取才艺展示(限时3分钟)和结构化面试(限时12分钟)方式进行:
①笔试前5名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前100名进入才艺展示考核,才艺展示前5名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
②依笔试、才艺展示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前22名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才艺展示在综合成绩中计算分值权重为7:3。
③结构化面试成绩
100分,其构成:
来源:高&校#人@才%网
自我介绍(15分):限时3分钟
命题演讲(35分):限时3分钟
抽签答题(30分):限时3分钟
考官提问(20分):限时3分钟
编辑岗位面试以专业笔试(限时1小时)和结构化面试(限时18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构成: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100分,其分值权重为4:6。
科研、科研秘书岗位面试以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和答辩(限时15分钟)方式进行,共100分。
(2)面试评分记分:考官根据评分标准评分,考官评分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对评分进行统计后交主考官;面试成绩计分,在有效分数内,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3)试讲、操作演示:应聘教师、实验岗位人员按学院指定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科研情况及板书、仪表、个人形象等;实验员岗位、电教教辅岗位还要进行实验操作演示。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解决实际动手问题的能力。
3.测评:面试结束后,依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评,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倾向、性格特征、语言表达,逻辑判断、心理素质、情商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综合素质测评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考核:在测评的对象中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核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5.体检:根据综合考核意见,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依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考核合格人员中递补。
(四)聘用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人事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结束后,人事处对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副高以下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五)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
3.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工作的其它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本次招聘工作在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和江汉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3、如以上公告时间有变,请以我处网上发布公告或接到电话通知为准。
江汉大学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