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市政府批准的用人计划,选拔15名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充实政治辅导员队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热爱学生工作,具备教育工作者良好的气质形象。
2、专业素质好,具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良好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曾经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团支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团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4、2008年、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自2008年12月20日起。报名地点:菏泽学院人事处(菏泽市大学路2269号,邮编:274015,电话:0530-5525744,不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邮寄简历并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考试时间见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除提交个人简历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信(或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学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所在院系三方同时出具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信及各种奖励证书。2008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原件。
学校将严格审查报名者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和其他相关证明,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不能报名。应聘者对自己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留下各种证件和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备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笔试。
研究生辅导员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政治理论素质和高校政治辅导员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
面试主要评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三、考察录用
按照总成绩以1:1的比例进入考查体检范围。
①考核由学校对进入考查范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②体检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到指定医院进行。
③因考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额,从同一岗位未进入考查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④学校根据被考查人员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
对学校择优确定的聘用人员,按照菏人【2007】39号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整个招聘工作将在市人事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菏泽学院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