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优秀人才的引进渠道,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录用部分优秀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数
初中体育教师(篮球、足球特长)2名、初中美术教师1名、初中社会教师1名、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名、初中科学教师1名;小学音乐教师(管弦乐特长)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小学体育教师(网球、田径特长)3名,小学科学教师3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机器人特长)、小学语文教师6名,小学数学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2009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对口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获学院二等(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累计两次以上的一本院校毕业生;
(3)获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累计两次以上的二本院校毕业生;
(4)宁波大学初等教育学院专科中14%校级优秀毕业生;
2、2007-2008届毕业生,在宁波大市内从教,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以下条件的:
(1)对口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浙师大、宁大、杭师大的师范类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的师范类获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的毕业生;
(4)国内著名高校(列入211建设计划)对口专业的获学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被评为学校三好学生的毕业生。
本科生均为一本院校毕业生。
三、程序和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在宁波市教育人事网、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如果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减招考指标。
3、考试: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采用上课方式,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以上考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4、体检:体检标准按《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浙教人[2001]407号)中的附件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5、考核: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对象按考录指标1︰2的比例(不足1︰2按实际人数),在体检合格者中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
6、录用:根据体检、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七天,七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7、对各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