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浙江省宁海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信息
来源:优易学  2011-12-15 11:45:5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二)初审结果查询并再次报名
2009年1月1日0时-3日24时。已报名人员再次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复审时间为2009年1月4日0时-4日24时。复审期间网站不对考生开放,复审未通过者,不得再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从2009年1月8日开始,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测试
测试时间定于2009年1月10日,内容详见准考证。测试时须带身份证、学生证、面试准考证、就业协议书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其中体育、音乐、美术、职高专业课等专业需增加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测试总分。
面试形式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说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综合分析、解决问题、反应速度、逻辑层次、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
测试结束后,按各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取足名额后,余下人员在中学、小学同一学科内,如有指标不足职位,可在体检前按本人报名时的意愿作相应调剂,指标额满为止。
(五)体检。根据测试成绩、按各拟招职位指标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体检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淘汰后职位空缺不予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各拟招聘职位从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8月10日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个人档案办理聘用手续。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2、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受过各类党政团处分、刑事(治安)处罚的,有过不诚信行为的;
3、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工作学校,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限2009年8月10日前)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中非师范类机械专业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在2011年7月1日前取得);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况。
新 聘用人员经县教育局、人事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录取批次等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全面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 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74-65566610、65259627、65259628、65259611
监督电话:0574-65566610、65259610、65259620
(六)本公告由县人事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事局人事网:www.nhrs.gov.cn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www.nhedu.com.cn
附件:1、2009年宁海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一览表
2、教育部属和“211工程”师范大学名单
 
宁海县人事局
宁海县教育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2009年宁海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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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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