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2008年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区分管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教育工委、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区妇联有关领导组成“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
二、招考职位
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6人,具体招考职位如下:区实验幼儿园3人、区机关幼儿园2人、泉秀幼儿园1人。
三、招考范围和条件
1、招考范围:
(1)2005年以后毕业的丰泽区内生源(指全日制学校入学前户籍在丰泽区的毕业生)尚未就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2)现在丰泽区内公民办幼儿园任教且在丰泽区内公民办幼儿园任教教龄满一年的非国家正式干部身份的幼儿园教师。
2、招考条件:
(1)年龄18周岁(1990年9月30日以前出生)至3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全日制学前(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报名
1、时间:2008年12月15日—12月19日。
2、地点:丰泽区教育局人事股(区政府公务大楼主楼203)
3、有关事项:
(1)报考应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含学历更改表)、身份证、在职民办幼儿园教师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其它须举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考登记表;招考报名费80元/人。
(2)资格审查由“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报经“丰泽区公开招考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发给报考教师考试准考证,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考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职位招考人数与准予参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1.5以上方可开考。若准予参考人数未达1:1.5的招考比例,需提交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考与否及具体招考人数。
(3) 报考教师体检安排在第一轮考试结束后,体检标准采用《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若因怀孕等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亦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