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唯一一所公办外语外贸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学院现设有国际商务系、英语系、外语系、信息管理系、工商管理系、会计系、基础教学部7个教学管理机构,开设29个专业。为加强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和学院所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
3、原则上男性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5、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者、研究生及中共党员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
2、报名地点: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南昌市天祥大道291号)3、联系电话:0791-8353400
4、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不受理函报。
三、考核方式
1、采取基本条件及综合素质打分、笔试和面试(基本条件及综合素质打分占总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的考核形式,满分100分。附加分15分(研究生学历加10分,中共党员加5分),总分115分。
2、笔试内容有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常识判断和材料分析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体检参照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聘用待遇
1、专职辅导员专职从事4-5个班(约200名学生)的学生管理工作,至少带满两届毕业生,不得兼任其他工作。任职期间需入住学生公寓。享受在职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2、被聘用者试用期一年,实行人事代理。优秀研究生优先考虑解决编制。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