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院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授、副教授等岗位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较高的个人修养。
2、应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40岁以下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教学及科研能力。
5、45 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教授、副教授等副高以上职称者),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学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6、35岁以下重点大学(211)毕业的优秀学士学位毕业生及紧缺专业人才。
二、招聘教师岗位、专业、人数及学历、职称要求
见《2009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1、应聘人员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书信等形式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自荐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资料的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还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及原单位意见证明。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各系(部)招聘条件的人员材料交有关系(部)做进一步的考察和考核,并通知试讲具体时间。
3、应聘人员试讲: 应聘教师的试教由各系(部)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应根据应聘人员的学科实际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试讲,应聘人员试教时考核小组的全体成员都要参加听课,试教结束后,由考核小组集中讨论,严格按学院统一制定的评课办法和标准进行评课打分。技术性较强的学科可增加专业技能考核,但可根据专业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试讲及技能考核结束后,由各系(部)考核小组将评议意见及<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并送组织人事处。
4、应聘人员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毕业学校、专业背景、为人品行、合作能力、专业素质、协商能力、教师形象目测、教育教学经验问答、普通话或英语口试等。由组织人事处及各系(部)负责应聘教师面试的有关工作。
5、对应聘教师情况作出结论: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组织人事处及各系(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总体评价,定出应聘人员的录取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议或院党委会议讨论审定。
6、应聘人员考察。由组织人事处进行实地考察(省外应聘者,一般只发函),调阅人事档案。经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应聘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以综合素质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应聘人员体检: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应聘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以综合素质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有关待遇
1、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教师实行院聘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博士生及硕士生实行五年一聘(硕士应届毕业生含半年试用期);本科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有:公开课,教师评议,学生评议,系主任会议讨论等,由组织人事处将考核结果交院党委会研究讨论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及时办理续聘手续(实行二年一聘)。
2、聘期内工资、福利:未办理聘期内工资根据本人提供的学历、人事档案按照海南省财政工资标准的同等待遇执行,各项福利待遇按学院标准执行。
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优先入编,其他调动人员按学院编制使用计划按入校工作时间顺序办理调动手续。以上人员入编前如人事档案无法转入学院的,其人事关系均需由教职工本人委托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托管。
3、博士学位或教授职称,给予安家费1万元(不重复享受),可优先购买住房一套。
4、跟踪考察:人员聘任后,由组织人事处、各系(部)等进行跟踪考察了解,加强管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电话:0898-65910093,65913136 传真:65915003
E-mail:hnjmrsc@163.com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571127
2009年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