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和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政法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1名,男女不限。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研究生教学秘书:1名(短期合同聘用)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善于团结同志。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过文秘工作经验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仪表端正。
三、待遇
按同类短期合同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有意应聘者请于2008年12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彩色5寸全身相片一张投交广西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办公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1-32601313260261
联系人:张老师、梁老师
广西民族大学人事处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