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青岛大学第二次教师招聘信息
来源:优易学  2011-11-24 11:54:0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有82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种专业学位类型;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教学示范中心2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4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7个,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200余人,其中教授251人、副教授629人。教师中有两院院士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6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58人。学校还外聘院士8人,外聘“长江学者”2人。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1277人,研究生3015人,外国留学生近700人,继续教育学生10905人。
  学校占地2768亩,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1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310余万册,订购中外文报刊2500余种。学校主办《青岛大学学报》、《复杂系统与复杂性科学》、《东方论坛》、《齐鲁医学杂志》等7种学术期刊,其中4种被列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根据省人事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和2008年下达的增人计划,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和第一次公开招聘结果,决定进行第二次公开招聘。
  一、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45人,招聘专业、学历及岗位条件的要求、计划数详见附表。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具备其他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4、身体健康;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 招聘范围
  2008年已经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部分专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高校副教授或教授。
  四、 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在山东人事信息网、本校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青岛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下载并填写《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考核情况一览表》,到学校人事处报名(也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3.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学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应聘初级岗位的硕士研究生需参加笔试、面试。笔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别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的内容包括课堂试讲,做本专业范围的学术报告,并接受同行专家的答辩等。
  (2)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答辩、试讲等方式直接面试。
  5.考核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到用人部门实习等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学校职工医院进行。如有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 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核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具有高级职称人员除外),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的一般教学、科研人员首聘期一律为5年,试用期满后,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计发工资,兑现相关保险、福利、待遇。
  招聘的能够入选我校特聘教授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聘期5-10年,不实行试用期,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计发工资,兑现相关保险、福利、待遇外,还要按照《青岛大学特聘教授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规定兑现有关待遇。
  招聘的非教学科研岗位人员首聘期2年,试用期满后,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计发工资,兑现相关保险、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青岛大学人事处(办公楼235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电子邮箱:qingdazhaopin@163.com

  附表:《青岛大学200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统计表》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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