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充实全区教师队伍。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报名时间、地点
(一)2008年11月19日,长江师范学院;
(二)2008年11月20日,西南大学;
(三)2008年11月21日,内江师范学院;
(四)2008年11月22日,区教委七楼会议室;
其他院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上述时间到以上报名地点报名应聘。
三、招聘名额
共66人。其中:重点学校教师岗位11人、直属学校教师岗位35人(高中教师17人、初中教师11人,小学教师7人)、乡镇学校教师岗位20人。具体学科岗位详见《涪陵区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科名额分配表》(附后)。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
五、招聘条件
(一)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岗位相同(其中应聘科学教师岗位的,可为师范类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二)重点学校、直属学校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乡镇学校教师岗位需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各科成绩均为及格以上;
(六)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见附表中相关规定)。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可应聘重点学校(涪陵五中、涪陵实验中学、涪陵中学)教师岗位,也可在直属学校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乡镇学校教师岗位中选择其中一个学科岗位应聘。同时可按以下原则兼报应聘:
(一)重点学校与直属学校可兼报;
(二)重点学校与乡镇学校可兼报;
(三)重点学校之间不可兼报;
(四)直属学校高中、初中、小学之间不可兼报;
(五)直属学校与乡镇学校不可兼报。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区教委、区人事局组织人员到招聘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拟招聘学科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相应招聘学科岗位的报名比例,则相应递减该学科岗位的招聘指标。
(二)考试(200分)
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科50元后,凭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分学科专业参加考试。
1.公共科目100分:《综合基础知识》(重庆市人事局编印),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2.专业知识测试100分:
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以现场实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其余学科岗位的应聘人员,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分学科的中学专业知识。
重点学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①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
08:30—10:00公共科目
10:30—12:30专业知识测试
②考试地点:涪陵五中、实验中学;
③涪陵五中、实验中学的应聘人员在所应聘的学校参加考试,涪陵中学的应聘人员在实验中学参加考试。
直属学校、乡镇学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①考试时间:2008年12月5日上午
08:30—10:00公共科目
10:30—12:30专业知识测试
②考试地点:涪陵十八中。
考试由区人事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应聘直属学校教师岗位与应聘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测试闭卷笔试试题不同。
3.加分条件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成绩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者,须持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开据证明到涪陵区人事局,审查确认加分资格条件;
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023-86868883)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涪陵区人事局。
(2)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点学校教师岗位分学校,直属学校教师岗位分高中、初中、小学),按招聘岗位类别中各学科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该学科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10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40元后,凭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现场备课、说课、上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重点学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08年11月30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涪陵五中、实验中学;
3.涪陵五中、实验中学的应聘人员在所应聘的学校参加面试,涪陵中学的应聘人员在实验中学参加面试。
直属学校、乡镇学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08年12月6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涪陵十八中。
面试由区人事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3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
(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点学校教师岗位分学校,直属学校教师岗位分高中、初中、小学,按招聘岗位类别中各学科招聘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确定聘用单位
应聘重点学校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分学校确定聘用单位;应聘直属学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和应聘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聘人员选择确定聘用单位。如因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学科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类别学科只能递补两次)。
八、签定协议书
2008年12月8日—12日,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区教委领导签字后,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完善签约手续。
九、报到及体检、考核
2009年8月19日,签定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以及就业协议书,到区教委组织人事科报到,2009年8月20日,由区教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涪陵区人事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委对拟聘人员统一组织考核。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学科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等时,则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十、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2009年8月21日,考核、复查工作结束后,按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区教委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详情可到报名现场咨询:
联系人:孙朝勇023-72871681,13609462085蒋显全023-72860395,13008350555
重庆市涪陵区人事局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