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信息
来源:优易学  2011-11-17 11:31: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位于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虎墙61号,是市妇联主管的办学机构,属财政核拔事业单位。
    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自1985年成立以来,致力于对妇女干部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各行各业的女干部、女职工提高业务水平和更新知识,女青年、女劳动者掌握就业与换岗技能提供专业培训;面向社会,为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开展社会生活文化等教育;开展妇女教育理论研究,组织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国外妇女 教育工作者和教育机构的联谊交流活动。多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实用型妇女人才,为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岗位性质)
 
 
人数(人)
 
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
副校长(专业技术岗)
1
培训一科教师(专业技术岗)
1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副校长资格条件: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广州市区居民户口,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之一者(任职时间计算至2008年11月31日):
    1.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或正科级满3年、企业单位相当于副处级干部,或上述单位现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任正科级满1年的干部;或上述单位现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并从事专业管理工作两年以上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培训一科教师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有一定的教学及管理经验,法律专业或社会工作专业(会讲粤语)优先;
    2.有广州市户口;
    3.年龄35岁周岁以下;
    4.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5.身体健康。
    三、招聘时间
    2008年11月13至11月27接受报名;12月7 日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范围与办法
    选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通过笔试和面试(分别含管理能力、试教)两个环节进行考试。主要考与本岗位相关的理论业务知识及综合素质。
    考试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3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校长岗位增加管理能力测试,教师岗位面试增加试教环节。
    (3)体检: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l: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各负责一半。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5)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五、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六、有关事项
    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经验介绍或荣获各类奖项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广州市德政中路龙虎墙61号市妇联综合大楼 五楼妇干校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星期六、日照常报名)。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
    联 系 人:陈东 李欢
    咨询电话:83882452  83842759
 
                          广州市妇女干部学校
                              2008年11月13日
附件:
  表.doc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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