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第二次人员招聘信息
来源:优易学  2011-11-10 14:10:1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原山东省旅游学 校)是山东省旅游局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88年筹建,1991年招生。2004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专科院 校。学院现有教职工359名,在校生6200多名,实行院系两级管理,目前开设饭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等18个专业,初步形成了涵盖旅游业重要领域的专 业体系。
  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2005年10月,迁至章丘大学城新校区,占地1000亩,现有建筑面积87000多平方米。除建有教 学楼、图书馆楼外,还配有多功能厅、形体训练房等。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多万元的校内实训中心—百川花园酒店已建成营业,占地120 亩的山东省唯一一处高校高尔夫练习场正在建设中。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的旅游业从业实践经验并赴海外留学进修的“双师型”、“国际型”师资队伍。所有专业课教师都在旅游企业担任过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同时还常年聘请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外籍教师任课。
   坚持“与市场接轨、与国际一流水准接轨”是学院一贯坚持的办学方向,也是学院办学的突出特色。学院积极探索校企联合、中外合作的办学新路子,与北京、上 海等国内大城市的一大批著名旅游企业,与日本、阿联酋、美国、英国、新加坡、澳门、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旅游企业建立了学生实习研修合作关系。与美国 MCC大学、韩国信兴大学、阿联酋酒店管理学院、英国波恩茅斯和普尔学院、新加坡厨艺学院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世界上最大的酒店集团--洲际酒店集团在我 院建立了英才培养学院。

  自1991年招生办学以来,共培养各类旅游专业毕业生10000多名,培训旅游业在职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35000多 名。毕业生供不应求,用人单位需求量与毕业生数量一直保持在5:1至8:1的比例。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 “聘请外籍教师工作先进单位”、“省直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在全国旅游行业和旅游职业教育界享有较高的声誉。
  近年来,学院紧紧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旅游业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机遇,充分借助山东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优势,加快提升办学水平和品牌形象,为把学院建设成“人文化、生态化、数字化、国际化”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高等院校而不懈努力。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以下招聘人员的实施方案:
  一、 招聘岗位和数额
  招聘的岗位、数量、专业及学历要求见附表《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热爱旅游教育事业,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院发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能胜任教学工作,具有能成为优秀教师或教学骨干的潜力;
  4、身体健康;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组织方式和时间
  1、发布信息
  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材料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外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发表科研论文和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应聘岗位申请书等报名材料。
  报名自公布之日起截止至:2008年11月27日
  3、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选。
  4、笔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在省旅游局的指导下,由学院根据不同的岗位和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相应岗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
  在省旅游局的指导下,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制定的《面试的基本组织程序》等文件的规定,成立招聘教师面试评委会,全面负责面试工作。面试分为答辩和试讲,各占50分,试讲内容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告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核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学院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按顺序递补。
  7、确定拟聘用人员
  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邮编:250200
  乘车路线:乘K301路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0531—81920308
  电子邮箱:renshichu200710@163.com
附件: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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