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于2009年12月10日前填写并向学院教务部提交《职业技术学院应聘兼职任课教师申请表》,同时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能够证明自己胜任相关课程的材料复印件。所交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2、学院在收到应聘资料后,对初次到我院应聘的教师,要进行初试。初试根据情况可采用面谈或试讲方式进行。
3、所有应聘教师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决定是否聘用。对决定聘任的教师,学院将于2009年12月31日以前通知本人。对未被聘用者,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4、对拟聘用的教师,学院将与其签订《职业技术学院兼职任课教师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责、权、利。
5、对曾在我院承担过教学任务且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优先聘用。
通讯地址: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邮编:650031)
地点:云南民族大学呈贡雨花校区广智院2号B区204;
云南民族大学莲花校区电教楼401
联系电话:(0871)5910086;5110838
传真:(0871)5910093
联系人:李老师 张老师 邓老师
注:上课地点在呈贡雨花校区。
云南民族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