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聘总务处管理人员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东校区后勤办管理人员1名。
岗位职责:负责制定办内各项规章制度、文书处理;负责对外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送;负责对办内各管理工作的督办和协调;负责办内档案管理;负责办内行政经费的报账; 配合处里做好南北校区交通班车及地铁接驳班车的调研、安排、协调及投诉监督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后勤管理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勇于开拓,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具有全局意识,善于团结同志;
(二)熟悉高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办事效率高;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应聘的专职管理人员需任九级及以上职员,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需要在原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以上;
(六)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七)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楼104室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朱国平、陈欣然
联系电话:84113991 39332196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