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深圳大学决定招聘3名职员,具体要求见《深圳大学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学历。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关于报考年龄。
应聘人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63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0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 时间:2009年11月17日9:00至17:00。
2.地点: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深圳大学行政办公楼603人事处,联系人:黎陨,联系电话:0755-26536111。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深圳大学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表样见附表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确定面试人选
由深圳大学对面试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岗位条件,参考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3倍研究确定各岗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将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之后在深圳大学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szu.edu.cn——人才招聘——新闻公告,公布格式见附件4)。
四、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面试及试讲。
2.内容: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教学。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