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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县卫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10-10 12:05:4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8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有关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完善我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断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医药卫生类中专或国家承认学历医药卫生类专科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毕业生。其中:中专毕业生报考者限新蔡县生源或新蔡县户籍(户籍截止时间2008年9月30日以前)。
三、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共设18个岗位,218个名额。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报考相应岗位不受招聘比例限制,报考药剂、医剂岗位的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定为基本合格、不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县卫生局;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或2007年以来参加全国统考合格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国家计划内统招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可持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报名。但在政审和考察前不能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档案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现场数码照像采集个人有关信息,已就业的人员报名时还需持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准予报考介绍信。报名时填写《新蔡县卫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一式一份。填写报考用人单位时,注明是否服从统一调剂。 调剂由县人劳局、县卫生局在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情况时,按同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统一调剂。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考务费和数码照相信息费。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领取准考证:2008年10月24日至2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考试自动弃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方案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岗位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具体考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并组组织实施。
九、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人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或2007年以来参加全国统考合格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资格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一般为五年)。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办理合同鉴证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新蔡县卫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拟招聘岗位表》
咨询电话:0396-5922056 0396-5950959


新蔡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新蔡县卫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拟招聘岗位表[69632 KB]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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