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及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报考条件
来源:优易学  2011-12-25 13:55:4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cyth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