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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2009年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10-15 17:00: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医药书店

我院座落在美丽花城广州西关,位于风景宜人的荔湾湖畔,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集医、教、研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内设有设施一流的广州市妇产科研究所、广州市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省百家文明医院和广州市文明医院。2006年1月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变更为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同年底,成立广州医学院第三临床医院。

    医院有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近千名,日平均门诊量3000多人次,开放床位700张。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充分适应现代临床诊治与医学研究发展的需要。目前,医院的各专业门类设置较为齐全,设有18个临床一级科室,开设专科门诊90多个,专家门诊120多个。妇产科是广东省卫生厅特色专科、广州市卫生局确立的重点专科、广州医学院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之一。妇产科、骨外科、心血管内科、器官移植科是医院的重点专科。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  热诚欢迎您的加入,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个全面展现才华的大舞台!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岗位
需求专业
需求人数与学历(学位)要求
博士
硕士
本科或以上
大专或以上
临床医疗
内科学
1
3
 
 
临床医疗
内科学/外科学
 
1
 
 
临床医疗
外科学
1
2
 
 
临床医疗
妇产科学
3
4
 
 
临床医疗
耳鼻咽喉科学
1
 
 
 
临床医疗
中医学
 
1
 
 
医技
药学
 
1
 
 
医技
医学检验
 
1
 
 
医技
病理学
 
1
 
 
临床护理
护理学
 
 
 
6
管理
临床医学
 
1
 
 
管理
医学/行政管理
 
 
2
 
管理
财务会计学
 
 
1
 
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技术
 
 
1
 
合计
31
    应聘人员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0岁,正高职称可放宽至45岁;
    (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聘应符合广州市入户人口准入条件;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单列市以上三级甲等医院专科行政主任一年以上;
    3、担任一项省级以上或两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前二名);
    4、曾任中华医学会省级专科学会委员以上职务,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5、应聘管理岗位者,有行政管理或临床医疗工作经验,愿意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二、招聘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1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多宝路63号(广州医学第三附属医院人事科)邮    编:510150
    联系电话:020-81292846、81292621
    (三)报名要求:个人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外语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个人业绩材料、近期照片等到上述地点或以邮寄方式报名。
    三、考核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1、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试等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通过考试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2、考试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方式通知为准。
    3、考试的办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外语口语、仪表气质等。按照成绩高低,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个别紧缺专业可视情况确定入围比例。
    (2)专业笔试:对硕士以下学历的应聘者进行专业及相关知识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安排。
    (3)实际操作考试:对本专业基础知识与临床技术进行操作考试。
    考试综合成绩由面试、专业笔试、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构成,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和专业笔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考试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二)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被聘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医院支付。
    (三)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团队精神、业务能力(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列入本市急需的特殊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适当简化考试程序,或直接以考核方式招聘。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将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报我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二OO九年十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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