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此比例,须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面试题本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制定,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面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区人事局和区卫生局共同组织,成立面试考官组并具体实施。
4、考生参加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核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进行。
六、录聘
(一)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由主管部门将相关资料上报人事部门,完善聘用手续。
七、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八、本招聘简章由洪山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洪山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