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黄山区医保中心需面向全区应、历届大专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单位自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医疗卫生专业知识;
5、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6、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好。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于6月8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黄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报名办公室(玉屏路劳动大楼二楼203室)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通知参加笔试。联系人:吴慧联系电话:8537830。
(二)能力测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字写作,医疗卫生知识及计算机操作。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地点设在区就业局四楼会议室,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区政府网上进行公布。
(三)体检、考核
按照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以总分高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劳动保障局进行考核。
三、工资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3天,无异议者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临时聘用合同,依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工资待遇暂定每月800元,一年后视工作能力及表现给予相应调整。
黄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六月八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