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际货运代理考试辅导讲义 第四章(1)
来源:优易学  2011-7-1 11:46:1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外贸书店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概述

  一、普通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二、大陆法系国家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了解)

  三、我国《货代管理规定》中明确:货运代理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额名义”行事。即货运代理人从事的业务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则为“代理人”,若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则为“当事人”。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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