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村民高雷饲养了几十只鹅,每天早上他将鹅驱赶到附近的河里,傍晚时再将鹅赶回家。一天他将鹅赶回圈后,查点数量竟然多了几只,但是他没有声张,从此就当作自家的鹅养了起来。几天后,邻村的养鹅专业户沈七找到了高雷,表明自己的鹅跑丢了几只,想查看一下是否混入了高雷的鹅群。高雷害怕拒绝沈七会让他产生怀疑,于是表示同意。沈七因自己养的鹅带有标记,果然在高雷的鹅群里发现了自己丢失的鹅,随即提出要把鹅带走。高雷又声称,谁捡到的鹅就应该属于谁,若想把鹅带走,就留下鹅钱,双方发生争执。
问:
(1)应如何认定该案的性质?
(2)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