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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2010年法硕(非法学)民法学联考大纲
来源:优易学  2011-11-3 14:45:1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四、复习建议
  对于民法这么一个理论知识的海洋,掌握一种有效并且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法是赢得考试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将民法当作一个整体来学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换句话说,民法就是调整我们生活中所发生事情的法律,把民法所有的知识点串连起来,发现各项制度之间的相互关系,那么,即使民法的知识点再庞杂,只要按照一定体系去理解,学起来还是会有条不紊,提高效率。在民法学系重要好好把握民事法律关系这个主线,在这个主线的贯穿下把每个知识点深入的把握。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就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要由三要素构成即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根据这一主线来梳理民法的知识结构和相关重要的知识点就会感到清晰明了!
  其次,在具体的方式上,笔者认为考生在开始的时候一定要牢牢掌握基本概念,比如对于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抵押、质押、留置、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一定要将其概念烂熟于心。笔者建议考生在复习的时候以《考试分析》为准背诵这些基本术语的含义,一般来说,掌握了其基本的含义也就能从中得出其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了。比如《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无因管理的概念是“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前两句其实就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最后一句规定的是其法律后果。所以,一定要掌握基本的概念。背诵《考试分析》和相关法条中与基本概念有关的内容。
  在掌握了基本概念的基础上,要做的是掌握住各个制度的具体规定,比如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对其一一细分,找到其不同于其他制度的特点所在。要知道,民法所考察的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对某一个具体制度本身如其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的考查,二是对分析比较两个不同的制度,考查其两者不同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或者对二者进行辨别。毫无疑问,答好这两方面问题的基础都是对具体制度的完全把握!
  复习中,建议以《指南》和《考试分析》为中心,兼顾法条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通过《配套练习》,历年真题进行强化训练。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想这句话对于民法的学习来讲尤为适用。另外,想提醒大家,学习没有捷径可走,必须下足够的功夫,学习民法更是如此,该背的知识一定要背,该对比总结的一定要对比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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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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