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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理学
来源:优易学  2011-11-6 17:23:0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第四章 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法的作用中,要知道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都有哪些,具体是指什么,发生在什么场合等等内容。当然,法的规范作用是重中之重!
  法的价值是比较重要的,如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等价值的基本内容,制度体现,理论意义,实践价值等等都是需要重点掌握的
  第五章 法的渊源与法律效力
  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的渊源都是指的那些渊源,这些渊源的关系是怎么的,效力位阶如何,是渊源问题应当掌握的重点。
  效力问题,无非就是效力的范围:对人、对地、对时效力等三种形式;最为重要的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即立法法所规定的各个法律渊源之间的位阶,是应当重点掌握的,这也是宪法学、行政法等各个学科都关注的重点问题,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因此,效力的位阶问题应当重点把握。
  第六章法律要素与法律体系
  法的要素中要知道法都由哪些要素组成,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何;并且应当明白什么是法律规则,什么是法原则,规则与原则之间有什么不同等,这些都是简答题的好材料。
  法律体系中需要掌握法律体系的概念及内容,重点知识是法律部门的概念、划分标准、划分原则等等。至于中国的现象法律体系的划分及其特色,做一般了解即可。
  第七章法律制定
  法的制定这一章节和宪法和立法法的结合比较紧密,掌握好了宪法学和立法法的知识学本章的话就会事半功倍。那么立法权的概念,现行立法体制是重点知识,至于立法原则要按照简答题或者分析论述题来准备。
  立法的程序问题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定程序掌握就可以了,至于法律实施与实现,结合起来考虑,注意,法律实施和实现,极有可能出现分析论述题。
  第八章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的现状评析问题极有可能出现分析论述题。执法、司法的原则、特点,现实中遇到的问题等是本章重点要求掌握的内容。至于守法,做一般了解即可,法律监督问题,要结合宪法一起来学习。
  第九章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问题,要掌握什么叫法律解释,解释的分类,解释的必要性问题,解释的方法,其中重点是掌握我国现行法制体系下法律解释的体制问题,即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权限,解释范围,解释现状等。
  至于法律推理,掌握什么叫推理,推理的方法皆可。
  第十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具体部门法如民法、行政法中的法律关系的抽象概括,要结合民事法律关系来理解记忆,重点是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问题。至于法律事实,一般了解即可。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的定义、种类、特征、构成是本章重点,特别是构成问题,是选择题的好素材。至于归责于免责中重点掌握归责原则问题,免责中重点掌握免责事由、免责条件、免责限制等等问题。
  法律制裁,要明白什么叫法律制裁,它与法律责任的关系问题,以及法律制裁的种类等等,都不是很复杂的理论,做一般记忆即可。
  第十二章 法 治
  本章是法理学的最重要章节,要花大力气去学习、掌握。
  法治理论是重点,是绝对会出现分析论述题的知识点,法治的内涵、法治与法制问题、法治与人治等关系式非常重要的简答题,要重点把握。
  法治与民主是理论性比较强的题目,只要掌握主流观点即可。
  法治原则问题是重中之重,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建设法治国家的条件是很好的简答题。而法治理念是最近几年一直比较热的理论问题,是我们学法的人绝对应当掌握的一个必考知识点!一定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本质要求、价值追究、重要使命、根本保证等等问题。
  第十三章 法与社会
  法与社会中需要掌握的知识点较多,属于简答和分析论述的密集区。
  重点是法与市场经济、法与文化,这需要辩证的观点来分析。而法与政治则与当前的政治改革联系密切。法与宗教、道德的区别是传统的法理学考题,是很重要的知识点。
  而法与和谐社会是理论热点,是结合现实考察学员的法理学素养的重要考题,所以要求考生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认真思考社会热点问题,结合主流观点分析案例。
  四、法理学复习建议
  法理学博大精深,属于理论性、抽象性、宏观性的科目,和前四课的考试特点大有不同,属于思维开放性的学科。要求我们注意抽象思辨的看待问题。
  1、学习法理学应当注意基本理论的学习
  虽然法理学的学说比较多,但是作为一个中国的考生,我们主要是学习当前的主流的观点,明白各学说之间联系和历史来源,在这一方面,历史资料介绍性的知识就显得分外重要。
  2、关注社会热点
  法理学虽然是基础学科,是理论性比较强的学科,但是并不意味着它就不问时事。运用所学法理学基本知识分析社会热点知识,分析论述题的题目最能看出一个考生的法学素养和理论功底、文笔思路等等基本功。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关注社会热点,注重运用法学思维解析社会现象是很好的备考法理学的考试的方法。
  3、注意从相关部门法吸取法理学知识
  法理学并非空中楼阁,是从具体部门法中抽象提炼出来的宏观的、基础的知识,是对各部门法的提炼、总结,因此,在学习部门法的时候注意法理学知识的积累是很重要的捷径之一。如,法律责任与制裁、法律关系等问题在民法学中就是很重要的知识点,同时展开了极为详细的阐述,因此掌握了这部分内容,法理学的相关章节就不能学习。再如,宪法和立法法对于法律规范的制定问题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也是法理学的重点知识,二者结合起来学习就显得格外有效果——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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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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