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确定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4-1-26 8:58:56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的任务要求,推动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我部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评审工作,确定北京市大兴区等22个区(市、县)为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地以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城乡广泛开展社区教育。新确定的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教育部2014年1月9日附件:第三批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名单  1.北京市大兴区  2.北京市延庆县  3.天津市河北区  4.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5.上海市闵行区  6.上海市宝山区  7.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8.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  9.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10.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  11.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12.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13.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14.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15.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16.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17.重庆市沙坪坝区  18.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19.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20.大连市金州新区  21.青岛市市北区  22.宁波市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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