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素质教育应尽快立法 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
来源:优易学  2014-1-21 13:14:53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1月18日一见记者,省政协委员、洛阳市实验中学教师刘媛就急切地说:“现在不少学生学习压力大,三更眠、五更起,没有时间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没有自己思考的空间,基础教育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定要出台一部法规,真正促进和保障素质教育的实施。”

  作为一位有着32年班主任经验的老教师,在刘媛委员看来,虽然素质教育讲了许多年,但实施情况一直不尽如人意。这中间除了考试与评价机制的偏差以及社会不良期望的推波助澜等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一部相关法规保障实施。在此次“两会”上,她提出了对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立法的提案。

  她建议在这个法规中,对学校、校长、家长委员会、监护人、社区等的责任要有详尽的阐述。用法律手段全面维护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权利,用法律保障学生课业负担的减轻、学生综合实践的进行和书香校园的建设。她还建议成立各级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管理组织,为素质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刘媛认为,必须通过法规加强政府对素质教育的主导作用,只有将政府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才能综合各方面的社会力量,统筹各种资源;实行综合理论加综合实践的考试改革,这不是取消考试而是改革检测方式,应实行开卷与闭卷考相结合,笔试、口试与面试相结合,探索实验操作与作业答辩等形式;对学校的评价体系,要通过法规明确改考分竞争为质量竞争,用“巩固率”、“直升率”、“合格率”、“优生率”、“生均分”来评价学校。本报记者屈芳

责任编辑:admin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最新新闻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