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分数线
来源:优易学  2011-11-25 15:06:1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

  人社厅发〔2008〕78号

  关于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财政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1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的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二○○八年 十月三十一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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