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9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3-25 11:48:1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综合消息:2009年度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9月4、5、6日举行。目前考试报名相继开始,上海市2009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4日至28日,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在4月26日至29日到上海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学院完成现场确认。上海市2009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通知如下:

一、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工程类大专毕业,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经济类、工程类本科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

  二、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9月4日 14:00-17:00 《资产评估》

  2009年9月5日 9:00-11:30 《经济法》 14:00-16:30 《财务会计》

  2009年9月6日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14:00-16: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一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具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以上证书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件均交报名点留存。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5个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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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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