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4月8日至1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提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按规定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后盖章;
3、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9年4月15日至18日到新知大厦(地址: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一层东侧102房间)进行资格审核;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9年4月27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9月1日至3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权威名师 免费试听 在线答疑 =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高通过率!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