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08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23 12:20:3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08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通知(人社厅发[2008]78号、人社厅发[2008]97号和人社厅发[2008]108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上述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合格标准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证办理 
  对通过考试者,请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做好办证工作。办证时须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一式3份及《领取中(高)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后,交省政府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再到省职改办统一办理资格证书。 
  凡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者,一经查实,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合格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对涉及的有关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国家人事部第3号令)进行处理。

  附件:《2008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合格名单(24人)》08评估合格.xls  

二00九年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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