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经济法模拟题及答案解析
来源:优易学  2011-2-3 14:12:1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三、综合题
1.说明财产所有权取得与消灭的方式。
【正确答案】财产所有权应依法取得。《民法通则》规定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有两种方式,即合同取得和继承取得。合同取得,就是通过买卖合同,买方支付相应价款而取得卖方的财产,即取得所有权。特殊的财产,主要指房地产,除了要通过合同这种形式外,还要到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继承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据国家继承法,按照本人意愿,通过预立遗嘱的方式处分其所有的财产,被继承人在遗嘱生效后依法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此外,也可通过接受他人赠予的方式,合法取得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通过特殊的非民事手段而取得,其主要方式有:
(1)无条件地剥夺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2)在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和平“赎买”的方式取得民族资产阶级的财产;
(3)依法征收的税收转化成的财产;
(4)依法征购非国有财产;
(5)国有资产的增值;
(6)对所有人不明的特定财产,包括埋藏物、隐藏物,由法律宣布归国家所有。
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有以下方式:
(1)权利人将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2)权利人放弃所有权;
(3)所有权主体消灭,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社会组织的终止;
(4)所有权客体灭失;
(5)被国家依法收缴。

2.试述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指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其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以实现自己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产生于其成立之时,消灭于其终止之时。但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状况有所不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点: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中,不包括享有某些纯属由公民享有的人身权,如生命健康权、肖像权的资格。
(2)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根本上说虽然是平等的,但不同法人的具体民事权利能力则有所差别。如企业法人所享有的从事盈利性活动权利的资格,其他几种法人却不具有,企业法人之间的民事权利能力也有不同。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受剥夺。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
(1)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符,故不同法人之间的民事行为能力彼此有别。
(2)国家依法可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给予必要限制,如责令企业法人停业整顿,实际即暂时停止了企业法人享有民事行为能力,但这并不禁止其从事必要的收支活动,除非法人资格消灭,其民事行为能力亦不能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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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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