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重点难点复习指导(七十四)
来源:优易学  2011-12-13 2:27:48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合同的担保
  ★注意《物权法》的内容,即担保物权为考试重点
  一、担保的概念和特征
  担保是为了使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通过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用特定人的信用或者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制度。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从属性
  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其必须从属于所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关系。主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是担保关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
  (二)自愿性
  在我国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中,在多数情况下,是否设立担保,设立何种担保以及担保的范围与期限,均可由当事人自愿协商、自主决定。
  (三)保障性
  债的担保均以特定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保障。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应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以特定财产的价款优先补偿债权人。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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