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重点难点复习指导(十一)
来源:优易学  2011-11-18 14:44:4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其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