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辅导: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来源:优易学  2011-4-2 16:23:0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l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时,除应具备上述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证券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公司债券发行的禁止性条件,即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的。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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