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辅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
来源:优易学  2011-1-3 14:07:5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13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