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注税考试解读消费税:销售额计算
来源:优易学  2009-4-8 9:15: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全站文章页内部300*250广告位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释义与实用指南】

  本条规定了消费税销售额的计算方式。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纳税人用外购已税烟丝等8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扣除已纳款的计算方法统一后,如果企业购进的已税消费品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在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时,应一律采取6%的征收率换算。具体计算公式为:不含增值税的外购已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外购已税消费品的含税消售额÷(1+6%)。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售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计算征税。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发生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销售额。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纳税。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责任编辑:虫虫

收藏此页】【 】【打印】【回到顶部
注册税务师文章内容下595*220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文章页底部580*154广告位
热点资讯
文章页330尺寸谷歌广告位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