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试题与答案
来源:优易学  2005-8-16 0:41: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经济法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答题卡中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信息点。本类题共20分,每小题1分。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B 2.D 3.A 4.A 5.C 
6.A 7.A 8.A 9.B 10.D 
11.D 12.D 13.D 14.B 15.A 
16.D 17.B 18.C 1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各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将选定的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答题卡中用2B铅笔滇涂相应的信息点。本类题共30分,每小题2分。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A、B、C 2.A、B、D 3.A、B、C 4.C、D 5.A、B、C 
6.B、C、D 7.A、B、C、D 8.A、C、D 9.A、B、D 10.B、C、D 
11.A、B、C、D 12.A、B、C 13.A、B、D 14.A、B、C 15.A、B、C 

三、判断题(请将判断结果,按答题卡要求,在答题卡中用2B铅笔填涂选定的信息点。本类题共10分,每小题1分。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计算题(本类题共11分,共2小题,第1小题6分,第2小题5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解释、分析、说明理由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1)当期进项税额=56500/1+13%×13%+(2000×2)×10% 
=6900元 
当期销项税额=117000/1+17%×17%+93600/1+17%×17%+14040/1+17%×17% 
=32640元 
应缴增值税=32640-6900=25740元 
(2)该公司在销售业务中有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行为。向消费者销售应税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该公司转让厂房应缴纳营业税。 
应缴营业税税额为=500000×5%=25000元 
2.(1)应缴关税税额=(180+10+8+2)×8.3×80% 
=1328万元人民币 
(2)应缴消费税税额=1660+1328/1-10%×10% 
332万元人民币 
(3)应纳增值税额=(1660+1328+332)×17% 
=564.4万元人民币 

五、简答题(本类题共5分) 
协议中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丁以房产使用权出资,其房产产权不属于合伙企业,不符合出资条件。 
协议中关于乙、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也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可以委托1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检查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协议不得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六、综合题或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2分,本类题共24分。) 
1.(1)1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2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申请人之一丙的出资中的非专利技术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了法定限额。 
(2)甲的观点不正确。因为我国《公司法》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公告。 
(3)光华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或:1994年10月10日为光华公司的成立日期)。 
(4)丁公司的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丁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未达到法定要求。 
丁公司第一期的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丁公司的第一期出资没有达到法定限额。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按照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协议中商定的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低于法律规定。 
(5)光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行为违法。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将公司资金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光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解散的做法不合法。 
按照规定,对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由股东会作出。 
2.(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有效。但甲、乙达成的该协议造成了主合同的变更,并且未经保证人丙公司书面同意,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对乙方无效(或: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无效)。因为甲负有提供货物的合同义务,甲公司应当经乙公司同意,才可以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丁公司。在未经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甲的转移行为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有权拒绝丁公司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合法。因为乙在甲、丁未履行其到期供货义务时未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在丁向其提供货物时也接受了货物,可视为乙认为甲、丁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乙的后履行抗辩权消灭。 
(4)甲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甲乙双方未经保证人同意改变了主合同,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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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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