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范围
在2008年4月1日前,绥芬河市财政局颁发的旧版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包括已调入我市财政局的持证人员。(需完成各年度继续教育)
换证时间
从2008年4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逾期不换者,系统自动吊销。
换证方式
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址http://218.8.25.236(首页显示为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网上申请系统),会计证换证注册按单位或个人用户两种形式进行。其流程和要求网页有具体说明。
现场确认
确认时请持证会计人员携带《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发登记表》(从网站下载),身份证、会计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管理部门现场进行确认(注:须带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基本信息变更如学历必须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旧版会计证自200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确认地点:绥芬河市财政局一楼108室
咨询电话:3927684
绥芬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