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固定资产折旧的税务处理
来源:优易学  2011-5-6 22:46:4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以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缩短与延长三个方面。至于某种固定资产采用哪种折旧年限,国家均有明文规定,这里从略。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从事开采石油、资源的纳税人,在开发阶段的投资,应当以油(气)田为单位,全部累计作为资本支出,从开始商业性生产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应当不低于原价的10%;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固定资产的折旧,应当采用直线法计算;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可以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后,可以继续使用的,不再计算折旧。纳税人转让或变价处理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未折旧的净额或残值及处理费用价的差额,列为当年损益,纳税人接受赠与的固定资产,可以合理估价,计算折旧。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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