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辅导:关于会计法规若干问题的思考
来源:优易学  2011-3-18 19:52:3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会计法规制定的原则应体现中国特色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充分考虑国情,使会计准则尽量能为我国企业的良性发展服务,并要加快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国际业务等方面的具体会计准则的研究步伐。另一方面,我国已经加入WTO,WTO要求各个成员的国内立法要与相关规则和成员国自己的承诺相一致,这就要求我们对原有的会计法规进行调整,予以完善。在体现我国特色的基础上,借鉴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用成分,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起来,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两点:
  1.逐步实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统一。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条重要原则,基于该原则,市场中的每一个企业都是平等的竞争主体,都应该按照统一的标准提供会计信息。按照国际惯例和WTO的要求,取消行业会计制度,加快以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的进程,逐步实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统一。
  2.以公司制企业为重点推进会计准则国际化。国际上流行的会计准则主要是基于公司制企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所以,我国在完善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也需要以公司制企业为重点,不断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
(二)会计法规建立程序上坚持以现代博弈理论为指导
  理想的会计法规制度应当是经过多方、多次“博弈”,最终达到“纳什均衡”状态的社会契约。西方国家会计准则的制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最早只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惯例,后来经过有关组织的编纂形成初步的规章,再经过相当多次的“博弈”,最终才被定格为一系列“公认”原则。所谓的“公认”,就是成为相关各界普遍愿意接受的“规则”,即达到了博弈的均衡点———“纳什均衡”。事实上,西方国家至今仍不断地修改、完善旧的准则,并适时推出新的准则,就是一个逐渐调整以求达到“纳什均衡”的过程。
  会计准则中会计政策可选择空间,也要通过这种反复的“博弈”来加以最终的确定。它不应仅仅是由制定者确定的、写在纸面上的规定,而且还应听取实践者的意见,不断改正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反复多次才可能科学地确定出适当的选择空间。可见,多方、多次“博弈”应当是现代博弈理论的重心所在。
  在制定会计法律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以想像,在一个没有信息公开的条件下进行的博弈,其欺诈和串通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所以博弈双方应当公开其信息。同时应让广大热心的社会公众(如会计学者)参与进来,增加博弈的公平性,并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博弈结果作出公正的裁判。
(三)会计法规的内容上,应体现出全面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
  为了防止会计人员利用会计法规内容方面的不足而提供质量不高甚至虚假的会计信息,笔者认为,应重点规范:减少对同类业务处理方法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使会计人员的主观估计判断因素尽量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于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要进行科学的超前分析和预测,尽量使会计法律制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并且依靠科技因素,加快经济发展,充分利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会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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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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