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0-2-12 21:41:34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0〕6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号)精神,现就2009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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