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标准公布
来源:优易学  2011-11-5 23:16:4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2008年10月30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公布了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会考[2008]45号),具体标准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不得低于50分。按照《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确定本地区、本部门参加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使用标准,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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