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天津市2007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11-4 19:34:1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我市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已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各考生请登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后,点击首页左侧“会计考试成绩查询”栏目,选择“高级会计师考试”按钮,输入本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页面上提示的“验证码”,即可进行成绩查询。
  2007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本市合格标准为50分。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全国证书,可以在2007~2009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地方合格标准取得地方证书,只能参加2007年的评审。 
  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自10月30日~11月9日到原报名地点(会计之家)持准考证、身份证领取(11月2日前到一楼报名大厅领取,11月3日开始到406室领取)周六、周日不办公。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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