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地产和房产的一种普遍性登记、对从未取得登记证书的房地产权人而言,这种登记即是一种初始登记。而对已经取得登记证书的房地产权人而言,这种登记即是一种换证登记。
1995年国家土地局发布《土地登记规则》,将土地登记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初始登记,一类是变更登记。该规则将初始登记视为总登记,即是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土地或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普遍登记。土地权属的初始登记以宗地为单位,权属类型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他项权等,登记后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他项权利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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